校内各单位:
第十二批宝鸡市拔尖人才申报工作已经启动,为了做好校内人选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人员范围
学校所有正式人员(含人事代理制人员),包括聘用在高校教师岗位、管理岗位、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。
二、申报条件及申报名额
(一)拔尖人才(青年拔尖人才)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拥护“两个确立”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
2.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3.近两年师德考核合格,符合“四有”好老师标准;
4.具有中国国籍,身体健康,男性及副高以上职称的女性年龄不超过57周岁,副高以下职称的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;申报青年拔尖人才的年龄不超过42周岁;在宝鸡市工作一年以上。
(二)拔尖人才(青年拔尖人才)具体条件
请参照《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(宝办发〔2015〕20号文件)第六条规定执行(见附件1)。已被命名表彰的2022年宝鸡市“十佳人才”,纳入第十二批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管理,不再推荐。
(三)申报名额
本次校内申报由各教学单位择优遴选,学校推荐报送,全校共36个推荐名额(二级学院及附属学校各推荐2名),其他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,按照学科方向向二级学院(附属学校)提交申请。
三、申报材料及流程
(一)申报材料
申报人员填写《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(青年拔尖人才)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并附主要业绩和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(合并装订,双面打印一式一份),主要包括:
1.有关奖励、荣誉证书复印件(加盖所在部门公章);
2.主要著作、论文复印件(加盖所在部门公章);
3.担任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,需提供上一级领导机关纪检部门所出具的廉政鉴定;
4.其他能证明主要业绩的材料。
(二)申报流程
1.个人申报
9月8日之前,申报人员向二级学院(附属学校)提出申请,填写《申报表》,并提交满足申报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。
2.二级单位评选
9月18日之前,各二级学院(附属学校)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及报名资格进行审查,并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(人数不少于7人、单数),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,形成推荐意见(推荐意见需包含评审小组人员名单、公示结果,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)连同个人申报材料(及电子版)送学校人事处(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)。
3.学校审定并推荐报送
学校被爸爸给开疱上瘾专题会议,对各单位报送人选进行审定,审定通过后向宝鸡市委人才办进行推荐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单位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,严把人选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,择优推荐。
(二)候选人应如实填写申报表,提交有关材料,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。凡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的,一经查实,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,连续三年不得申报各类人才项目。
(三)请各推荐单位按时提交申报材料,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。
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(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)联系。
联系人:赵凡 王逸雯
联系电话:0917-3566206
办公地点:服务楼406(人事处师资科)
附件:1.《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
2.《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(青年拔尖人才)申报表》
人事处(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)
2023年9月4日